文章寫作做為思考工具

我其實在想,寫作部落格文章能不能像是我寫筆記一樣,是思考的延伸、思考的工具,而非是用來「傳遞資訊」的東西。當然,每篇文章都必然會傳遞一些資訊,但「為了傳遞資訊」而寫,跟「為了思考而寫」是完全不一樣的兩件事情。前者多多少少是為了讀者而寫,是以一種做產品的態度來寫作,是需要來回穿梭於寫作者與閱讀者兩種身分之間的一個生產行為。然而後者是只把文字當成一個輔助思緒進行的工具,是可隨時丟棄的,只是一個過程紀錄。當然文字不只是過程紀錄,而是某種「思考器具」,甚至是思惟的載具,但總而言之真正的目的是思緒的發展,而非「創造文字」。這當然跟「主流」(在各媒體上而言)的筆記術很不一樣:我並不在乎產出我的筆記,除非我剛好是在寫書。絕大多數的時間,我書寫筆記是因為我想要把一些事情想通,或者我想要把一天 wrap up。

所以這個標題的「文章寫作」其實就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詞:文章是產品,是一個自洽的東西。我其實指的不是什麼具備可賞玩性質,甚至任何完整性的「一篇文章」,而是一些近乎完全非結構性的章節。所謂的「非結構性」是指它不會在文章層級有什麼開端與結尾之類的東西,但是它仍然是由段落所組成。這有部分是因為我的思考模式已經調和成段落的形狀。我會一次思考一個段落,也可以說我會一次寫一個段落——「思考」與「寫」在這邊指涉的是同一個動作,不可分割。也就是說,我想說的是,我想將部落格當成一個思考空間,而不是「創作」,也非「產出」。

首先是,我並不打算進入所謂的「創作者經濟」。我覺得我是徹頭徹尾的產品人,也就是視「對產品的體驗」為最高評判標準,並且想要花錢購買產品、擁有產品的那種人。我自己就算喜歡某位生產者,也不特別想要去「訂閱他」。我想花錢的對象是他所生產的產品,對我來說這就是某種潛意識所接受的契約協定。有種神聖性。但這跟我不想把這裡當「創作」沒有直接的關係。我只是覺得,我有點摸不太到「創作」的定義。對我來說,創作的對象應該是作品,不是人設。應該說我不知道要怎麼樣去創造一個人設,只知道怎樣創造一個產品。這跟社群時代的主流當然不同,現在所謂的「創作者」其實很大一部份是在創造人設,或者說品牌。這對我來說太難了,我只知道要怎麼做作品。甚至做作品就已經很難了。

然而我在這邊也不是在做作品。更像是在把自己的思緒「結晶化」。說實在的,這是一種很好的「讓自己對書寫-思考上癮」的方式。《How to Break Up with Your Phone》裡有提到,上癮就是做完一件事之後,還會想再重複做同一件事的情況。而我自己覺得對某件事上癮的因素之一,就是「即時滿足」。當「想做一件事」到「完成那件事」中間的時間與步驟越短,對這件事的上癮度就會越高。而「書寫」這件事對我來說,所謂的「完成」就是寫完一個段落,那當然就是相當即時的滿足。一個段落的滿足感比寫一句話的高,但又不會像寫一篇文章一樣久到失去「即時滿足」的感覺。不過,寫完之後如果能發布出去,那「結晶化」的程度就越高,也就是覺得真的有把事情完成。聽起來有點像「產出」,確實是某種產出沒錯,但是怎麼說呢,產出並不是目的,而是提供動力的某種蘿蔔。

我發現用部落格來書寫也有個好處是,它是根本上跨平台的。不過這也是它的缺點:因為是網頁 app,而且以發表為目的,所以多少會失去那種「只是單純寫給自己用,沒有要給人看」的感覺。當然,這多少對於產出導向的寫作者來說是好事。而我是想要以思考導向的話,能思考的深度就差了一點。用鍵盤書寫的速率對思考的幫助也比紙筆書寫稍差了一點。在用紙筆書寫的時候,我很容易會邊寫邊產生一些聯想、一些 idea,這是在用鍵盤打字的時候蠻少發生的事情。可能因為用注音輸入法打字還要選字,比較難進入那種完全自動的書寫狀態。如果是用英文打字的話可能就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,因為英文不用選字。

我在寫紙本筆記的時候,通常會分兩本筆記本來寫:一本是完全連續性的寫下去,就是只有分段沒有分頁的寫。這本是在換日的時候會畫一條分隔線,然後標上新一天的日期,然後就繼續寫下去了,並不會因為換一天就換一頁。另一本筆記是「Titled Notes」,也就是有標題的筆記。這本就是在針對某場會議的紀錄,或者某個主題的發想、研究等等而書寫的筆記。我認為部落格書寫應該比較偏向這種有標題的筆記,畢竟它是一篇一篇的,不是一個段落一個段落無限延伸下去的。也許 Threads 那種比較類似連續筆記,但我說實在不想再去碰社群了,尤其是搞注意力經濟的那些。再者,連續筆記就真的是更自由的發想形式,是毫無限制的書寫,而這需要一個完全隱密的空間。紙本筆記是最佳的形式。

其實「發表(Publish)」真的是一件有趣的事情。它的意思應該是「將某個訊息傳入到某種公開媒體內」,不管那是 trade publishing 還是 World Wide Web。訊息的形式當然受制於媒體本身的屬性,比如說純文字媒體就無法做出彩色圖片,只能有 ASCII 的雙色圖。然而 World Wide Web 本身就是多媒體的,也就是能包含影音文字圖片,甚至方位、行為等等的內容存在,所以上面的訊息的型態應該是最多元的。奇怪的是,在網路上的內容的同質化情形卻很嚴重。當然這是因為網路效應等東西的作用:為了要追逐流量,所以要 hack(其實是去通靈)內容排序演算法。而演算法一次能喜歡的東西就那幾樣——總是有些東西比較 popular,有些比較小眾嘛。然而在注意力經濟底下,注意力就只是 commodity,所以大家的價值變成只看流量多寡。量化是非常無趣的指標,這大概是 shittification 的其中一個造成因素。如果指標也有質化的,會不會社群媒體會好一點呢?我傾向不去思考這個問題,因為我認為注意力經濟本身就是應該要被強力規管的對象,而主管單位會是衛生福利部——因為影響力技術(persuasive technology)應該要被視為管制藥物。

去除了「變現」這個因素之後,其實網路世界還是可以蠻美好的,就跟部落格剛興起的時候的年代一樣。反正我寫這些東西也不是要賺錢,然後我用的平台也是我付錢買的(用相當低廉的價格)。I'm totally free from the content economy. 不知為何,「內容經濟」所指涉的其實都不是在賣內容本身,而是在賣其它的東西。反而像 iTunes Store 或電子書市場等購買制數位內容市場,反而不被稱作「內容經濟」。I mean 個人品牌當然是一件好事,甚至是極為古老的的東西,至少從孔子就開始搞這個東西。只是品牌指涉的應該是某種價值主張?而這個價值主張,通常會以某種產品的形式交付給消費者,讓消費者享受到該品牌的價值主張。即使那是一個空間,或甚至是一則廣告。而我做為一個免費仔,我接觸到的「內容經濟」幾乎都是廣告?或者不是廣告,而是關於內容的內容,或者關於內容的內容的內容。

但我知道我這樣講是錯的。事實上,有很多的好內容在內容經濟裡面,只是他們不一定會出現在我的眼前。我們現在的探索新東西的場域正在典範轉移,從實體店面與櫃位移到演算法驅動的 Discovery view,或者說 AI-curated feed。而因為所有的想 hack 演算法的傢伙們,這些 feed 很容易充滿低品質但打中演算法愛好的內容。Shittification。

是說不把部落格 post 當文章的特點之一,就是我不用去想結尾要怎麼寫,文章要怎麼結。網路上常看到的文章(或者任何文章)似乎都會有一些呼籲或總結之類的,首尾呼應之類的。我不喜歡想這個東西。就是讓 post 斷在「想事情想累了所以不寫了」的地方,我覺得蠻美好的。但說實在的,這一個段落看起來太像一般的文章結尾,我反而不想結在這邊了。

我的那些 titled notes 沒有一篇是有結論的。不對,應該有一篇有。我覺得沒有結論很好。我真的不想有結論,因為結論是 for「想傳達訊息的寫作者」用的,但我根本不想傳達什麼訊息。這篇文字就是這篇文字,是我某段思想的結晶化的東西,我不期待它影響到讀者什麼。我甚至不想被誤以為「作者想傳遞什麼東西」。我不是什麼作者(就這篇文字而言),我是書寫者與思緒擁有者。結果,「這篇文字沒有想傳遞東西」就是這篇文字所傳遞的東西。Grea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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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 是最前端的媒體

2025-05-06 現在不管是書還是影視遊戲之類的都是這樣,都需要一個 app 去裝載它們。我說錯了,‌電腦,或者說一般性運算裝置,才是最前端的媒體。現在連汽車都變成電腦。這是由 iOS 所掀起的革命,某種程度來說是 iOS 與 multi-touch screen 共同將自己 inject 到內容消費鏈裡面。音樂本來是透過實體媒體與播放裝置來消費,就算 MP3 播放器也還是有一個實體裝置在播放,只是其儲存媒體「整合」到裡面而已。也就是說,人們接觸到的是針對媒體所設計的裝置。換句話說,「媒體即裝置」。 一般性運算裝置是針對那些「特化裝置」所進行的抽象。它將它們「一般化(generalize)」: 特化裝置 => 一般性運算裝置 + app 這其實是之前的電腦就有的東西,Microsoft Office 套裝就是這樣的 app。同時,web app

By 許立衡

什麼是「版」

出版的原始意味是把印刷用的板子做出來。有了這個板之後,就可以大量印製內容了。所以,出版的核心意義應該是「將書籍進行大量複製」。當然,為了要大量複製,所以它必須變成「書」的形式。在那之前,它是原稿,可能是卷軸,或者任何形式。現在而言,可能是數位檔案,甚至是錄音。當然,也可能已經是書稿。無論如何,把這些東西做成「版」,然後把版拿來用(大量印製),把印出來的東西(書)賣出去等等,就是「出版」。那麼,「版」就是出版的核心,而「版」的意義就是「大量複製」。 在數位時代,不管是數位印刷還是電子書,「版」都不是實體的木板或鋼板,而是數位的檔案,比如說 PDF 或者 EPUB。這些檔案仍然需要專業人士製作,甚至連部落格這種早期 web 2.

By 許立衡

輸出什麼東西

我現在是開始在想,我到底想輸出什麼東西。起因是我在工作上建立了幾條知識工作的產線⋯⋯不對,是更前面,是我想要把我的任務管理框架(GTD)進行典範轉移,從「做事」轉移到「解決問題」再轉移到「生產東西」。本來 GTD 看的是一個個待辦事項嘛(也不止 GTD,整個 to-do 的概念就是這樣),但我對這些待辦事項一點感覺都沒有,甚至還會排斥。它們給我一種「叫我去做事」的感覺,不是很舒服。這是因為我發現我對「解決問題」好像比較有興趣,解決了一個問題之後好像比較有成就感,所以我會比較有動力去做。再者,issue 比 to-do 更沒有那種「叫人做事」的感覺,所以我比較不會排斥。 然而 issue tracker 仍然有問題:它裡面的東西都是負面的,我們能做的就只是去把負面的東西(issue)消除而已。雖然解決問題是蠻爽的,

By 許立衡

什麼是「Publishing/發行」?

我在剛做《同步戰紀:失竊的原型機》(我第一本自己出版的書)的時候,因為要做版權頁,所以碰到一個問題: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到底差在哪裡?如果說是「發行人」的話,通常指的是出版社的負責人,這個比較沒有疑問。然而,有時候會看到出版跟發行列的是不同的單位,比如說如果一間出版集團底下有好幾個出版子品牌的話,那「發行」會掛出版集團,然後「出版」會掛子品牌。這似乎是慣例而非嚴格定義,而我還是不太清楚「發行」跟「總經銷」的差別,以及跟「出版」的差別。 去查英文定義之後就更混淆了,因為英文裡根本只有分 publishing 跟 distribution,沒有再把 publishing 分成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。而且英文的 publishing 範疇比台灣所言的「出版」更廣,

By 許立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