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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「Publishing/發行」?

我在剛做《同步戰紀:失竊的原型機》(我第一本自己出版的書)的時候,因為要做版權頁,所以碰到一個問題: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到底差在哪裡?如果說是「發行人」的話,通常指的是出版社的負責人,這個比較沒有疑問。然而,有時候會看到出版跟發行列的是不同的單位,比如說如果一間出版集團底下有好幾個出版子品牌的話,那「發行」會掛出版集團,然後「出版」會掛子品牌。這似乎是慣例而非嚴格定義,而我還是不太清楚「發行」跟「總經銷」的差別,以及跟「出版」的差別。 去查英文定義之後就更混淆了,因為英文裡根本只有分 publishing 跟 distribution,沒有再把 publishing 分成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。而且英文的 publishing 範疇比台灣所言的「出版」更廣,

By 許立衡

這是一場文化戰爭

出版業的萎縮,我會把它看成是一場印刷式媒體與社群媒體之間的文化戰爭。意思是,不同的媒體文化之間是會搶奪領土的。而這領土不只是在眼球時間(注意力經濟)上面,更是在對各媒體的消費能力上面。簡單來講,當越多人習慣消費社群媒體,就會越少人去消費印刷式媒體。 這個現象並不一定會在其他的媒體文化之間產生。以往不同的媒體會有不同的文化與受眾,彼此之間也不是沒有衝突(互相的鄙視鏈或改編的不可能性等等),但是商業上而言大多還是找得到互利模式的,因為領土(人們的注意力)還有剩,而且內容消費模式還是偏連續性的。然而當智慧型手機出現後,零碎性的內容消費模式突然變成可能,並在社群媒體的帶領之下變成主流,反過來碎裂人們連續性的注意力與精神,持續的佔領其它媒體的領土。 於是你會發現,現在好像大家都很難靜下心來專心讀一本書了。這並不是自然現象,而是由社群媒體資本主義所主動推行的戰爭行為(有的時候這甚至不是隱喻)。社群媒體企業是砸下大量資源在研究如何搶奪人類的注意力,如何持續性的剝削人們的時間與行動等等,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是可以販售的資源(臉書就是以「曝光次數」與「點擊次數」為計價基礎)。為此,他們甚至動用了會造成消

By 許立衡

文章寫作做為思考工具

我其實在想,寫作部落格文章能不能像是我寫筆記一樣,是思考的延伸、思考的工具,而非是用來「傳遞資訊」的東西。當然,每篇文章都必然會傳遞一些資訊,但「為了傳遞資訊」而寫,跟「為了思考而寫」是完全不一樣的兩件事情。前者多多少少是為了讀者而寫,是以一種做產品的態度來寫作,是需要來回穿梭於寫作者與閱讀者兩種身分之間的一個生產行為。然而後者是只把文字當成一個輔助思緒進行的工具,是可隨時丟棄的,只是一個過程紀錄。當然文字不只是過程紀錄,而是某種「思考器具」,甚至是思惟的載具,但總而言之真正的目的是思緒的發展,而非「創造文字」。這當然跟「主流」(在各媒體上而言)的筆記術很不一樣:我並不在乎產出我的筆記,除非我剛好是在寫書。絕大多數的時間,我書寫筆記是因為我想要把一些事情想通,或者我想要把一天 wrap up。 所以這個標題的「文章寫作」其實就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詞:文章是產品,是一個自洽的東西。我其實指的不是什麼具備可賞玩性質,甚至任何完整性的「一篇文章」,而是一些近乎完全非結構性的章節。所謂的「非結構性」

By 許立衡

如何建立個人部落格

這太簡單了。我用手機花個五分鐘就可以建起一個還不錯的部落格網站,再花個五分鐘還可以加上自訂網域。 簡單來說,部落格 app(業界稱 CMS)採用 Ghost,安裝並運行的地方(業界稱 hosting)在 PikaPods,然後網域購買與管理(業界稱 domain registrar 與 DNS hosting)是 Cloudflare。 步驟更簡單,就是去 PikaPods 註冊帳號之後,選擇安裝 Ghost(一個月大概兩塊多美元),馬上就有一個好看的部落格網站了。只不過,網址會是 xxx.pikapod.com。我自己會把 Ghost 的會員與電子報功能都關掉,如果沒有要用的話。 選擇 PikaPods 是因為它最便宜。不過,如果要用 Ghost 內建電子報功能的話,PikaPods 的吸引力就會降低,

By 許立衡

空間/媒體

我認為空間就是媒體。同時,媒體就是空間。精確的說,「空間」與「媒體」這兩個詞所指涉的對象,其實是同一個。所以,我暫且把它稱之為「空間/媒體」。當然,這邊所指的空間並不是只有實體的物理空間也包括像是 cyberspace、workspace、social space 等等的空間。有些人稱之為維度,有些稱領域,一樣的東西。媒體也不只是指某間報社或新聞公司、電視台,而是某種媒體的整體。比如說全球資訊網,或者社群媒體,或者電視圈。而「空間/媒體」,就是認為「所有可以套用到空間的理論,都可以套用到媒體」。包括地理學的各種分支以及拓撲學等等。同時,「所有可以套用到媒體的理論,都可以套用到空間」,包括媒體生態學等等。當然,針對某種特定種類的空間與媒體的理論不算,因為它們本來就不是關於「空間」或「媒體」的本質的。 所以,如果把 McLuhan

By 許立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