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寫作做為思考工具

我其實在想,寫作部落格文章能不能像是我寫筆記一樣,是思考的延伸、思考的工具,而非是用來「傳遞資訊」的東西。當然,每篇文章都必然會傳遞一些資訊,但「為了傳遞資訊」而寫,跟「為了思考而寫」是完全不一樣的兩件事情。前者多多少少是為了讀者而寫,是以一種做產品的態度來寫作,是需要來回穿梭於寫作者與閱讀者兩種身分之間的一個生產行為。然而後者是只把文字當成一個輔助思緒進行的工具,是可隨時丟棄的,只是一個過程紀錄。當然文字不只是過程紀錄,而是某種「思考器具」,甚至是思惟的載具,但總而言之真正的目的是思緒的發展,而非「創造文字」。這當然跟「主流」(在各媒體上而言)的筆記術很不一樣:我並不在乎產出我的筆記,除非我剛好是在寫書。絕大多數的時間,我書寫筆記是因為我想要把一些事情想通,或者我想要把一天 wrap up。

所以這個標題的「文章寫作」其實就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詞:文章是產品,是一個自洽的東西。我其實指的不是什麼具備可賞玩性質,甚至任何完整性的「一篇文章」,而是一些近乎完全非結構性的章節。所謂的「非結構性」是指它不會在文章層級有什麼開端與結尾之類的東西,但是它仍然是由段落所組成。這有部分是因為我的思考模式已經調和成段落的形狀。我會一次思考一個段落,也可以說我會一次寫一個段落——「思考」與「寫」在這邊指涉的是同一個動作,不可分割。也就是說,我想說的是,我想將部落格當成一個思考空間,而不是「創作」,也非「產出」。

首先是,我並不打算進入所謂的「創作者經濟」。我覺得我是徹頭徹尾的產品人,也就是視「對產品的體驗」為最高評判標準,並且想要花錢購買產品、擁有產品的那種人。我自己就算喜歡某位生產者,也不特別想要去「訂閱他」。我想花錢的對象是他所生產的產品,對我來說這就是某種潛意識所接受的契約協定。有種神聖性。但這跟我不想把這裡當「創作」沒有直接的關係。我只是覺得,我有點摸不太到「創作」的定義。對我來說,創作的對象應該是作品,不是人設。應該說我不知道要怎麼樣去創造一個人設,只知道怎樣創造一個產品。這跟社群時代的主流當然不同,現在所謂的「創作者」其實很大一部份是在創造人設,或者說品牌。這對我來說太難了,我只知道要怎麼做作品。甚至做作品就已經很難了。

然而我在這邊也不是在做作品。更像是在把自己的思緒「結晶化」。說實在的,這是一種很好的「讓自己對書寫-思考上癮」的方式。《How to Break Up with Your Phone》裡有提到,上癮就是做完一件事之後,還會想再重複做同一件事的情況。而我自己覺得對某件事上癮的因素之一,就是「即時滿足」。當「想做一件事」到「完成那件事」中間的時間與步驟越短,對這件事的上癮度就會越高。而「書寫」這件事對我來說,所謂的「完成」就是寫完一個段落,那當然就是相當即時的滿足。一個段落的滿足感比寫一句話的高,但又不會像寫一篇文章一樣久到失去「即時滿足」的感覺。不過,寫完之後如果能發布出去,那「結晶化」的程度就越高,也就是覺得真的有把事情完成。聽起來有點像「產出」,確實是某種產出沒錯,但是怎麼說呢,產出並不是目的,而是提供動力的某種蘿蔔。

我發現用部落格來書寫也有個好處是,它是根本上跨平台的。不過這也是它的缺點:因為是網頁 app,而且以發表為目的,所以多少會失去那種「只是單純寫給自己用,沒有要給人看」的感覺。當然,這多少對於產出導向的寫作者來說是好事。而我是想要以思考導向的話,能思考的深度就差了一點。用鍵盤書寫的速率對思考的幫助也比紙筆書寫稍差了一點。在用紙筆書寫的時候,我很容易會邊寫邊產生一些聯想、一些 idea,這是在用鍵盤打字的時候蠻少發生的事情。可能因為用注音輸入法打字還要選字,比較難進入那種完全自動的書寫狀態。如果是用英文打字的話可能就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,因為英文不用選字。

我在寫紙本筆記的時候,通常會分兩本筆記本來寫:一本是完全連續性的寫下去,就是只有分段沒有分頁的寫。這本是在換日的時候會畫一條分隔線,然後標上新一天的日期,然後就繼續寫下去了,並不會因為換一天就換一頁。另一本筆記是「Titled Notes」,也就是有標題的筆記。這本就是在針對某場會議的紀錄,或者某個主題的發想、研究等等而書寫的筆記。我認為部落格書寫應該比較偏向這種有標題的筆記,畢竟它是一篇一篇的,不是一個段落一個段落無限延伸下去的。也許 Threads 那種比較類似連續筆記,但我說實在不想再去碰社群了,尤其是搞注意力經濟的那些。再者,連續筆記就真的是更自由的發想形式,是毫無限制的書寫,而這需要一個完全隱密的空間。紙本筆記是最佳的形式。

其實「發表(Publish)」真的是一件有趣的事情。它的意思應該是「將某個訊息傳入到某種公開媒體內」,不管那是 trade publishing 還是 World Wide Web。訊息的形式當然受制於媒體本身的屬性,比如說純文字媒體就無法做出彩色圖片,只能有 ASCII 的雙色圖。然而 World Wide Web 本身就是多媒體的,也就是能包含影音文字圖片,甚至方位、行為等等的內容存在,所以上面的訊息的型態應該是最多元的。奇怪的是,在網路上的內容的同質化情形卻很嚴重。當然這是因為網路效應等東西的作用:為了要追逐流量,所以要 hack(其實是去通靈)內容排序演算法。而演算法一次能喜歡的東西就那幾樣——總是有些東西比較 popular,有些比較小眾嘛。然而在注意力經濟底下,注意力就只是 commodity,所以大家的價值變成只看流量多寡。量化是非常無趣的指標,這大概是 shittification 的其中一個造成因素。如果指標也有質化的,會不會社群媒體會好一點呢?我傾向不去思考這個問題,因為我認為注意力經濟本身就是應該要被強力規管的對象,而主管單位會是衛生福利部——因為影響力技術(persuasive technology)應該要被視為管制藥物。

去除了「變現」這個因素之後,其實網路世界還是可以蠻美好的,就跟部落格剛興起的時候的年代一樣。反正我寫這些東西也不是要賺錢,然後我用的平台也是我付錢買的(用相當低廉的價格)。I'm totally free from the content economy. 不知為何,「內容經濟」所指涉的其實都不是在賣內容本身,而是在賣其它的東西。反而像 iTunes Store 或電子書市場等購買制數位內容市場,反而不被稱作「內容經濟」。I mean 個人品牌當然是一件好事,甚至是極為古老的的東西,至少從孔子就開始搞這個東西。只是品牌指涉的應該是某種價值主張?而這個價值主張,通常會以某種產品的形式交付給消費者,讓消費者享受到該品牌的價值主張。即使那是一個空間,或甚至是一則廣告。而我做為一個免費仔,我接觸到的「內容經濟」幾乎都是廣告?或者不是廣告,而是關於內容的內容,或者關於內容的內容的內容。

但我知道我這樣講是錯的。事實上,有很多的好內容在內容經濟裡面,只是他們不一定會出現在我的眼前。我們現在的探索新東西的場域正在典範轉移,從實體店面與櫃位移到演算法驅動的 Discovery view,或者說 AI-curated feed。而因為所有的想 hack 演算法的傢伙們,這些 feed 很容易充滿低品質但打中演算法愛好的內容。Shittification。

是說不把部落格 post 當文章的特點之一,就是我不用去想結尾要怎麼寫,文章要怎麼結。網路上常看到的文章(或者任何文章)似乎都會有一些呼籲或總結之類的,首尾呼應之類的。我不喜歡想這個東西。就是讓 post 斷在「想事情想累了所以不寫了」的地方,我覺得蠻美好的。但說實在的,這一個段落看起來太像一般的文章結尾,我反而不想結在這邊了。

我的那些 titled notes 沒有一篇是有結論的。不對,應該有一篇有。我覺得沒有結論很好。我真的不想有結論,因為結論是 for「想傳達訊息的寫作者」用的,但我根本不想傳達什麼訊息。這篇文字就是這篇文字,是我某段思想的結晶化的東西,我不期待它影響到讀者什麼。我甚至不想被誤以為「作者想傳遞什麼東西」。我不是什麼作者(就這篇文字而言),我是書寫者與思緒擁有者。結果,「這篇文字沒有想傳遞東西」就是這篇文字所傳遞的東西。Grea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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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「Publishing/發行」?

我在剛做《同步戰紀:失竊的原型機》(我第一本自己出版的書)的時候,因為要做版權頁,所以碰到一個問題: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到底差在哪裡?如果說是「發行人」的話,通常指的是出版社的負責人,這個比較沒有疑問。然而,有時候會看到出版跟發行列的是不同的單位,比如說如果一間出版集團底下有好幾個出版子品牌的話,那「發行」會掛出版集團,然後「出版」會掛子品牌。這似乎是慣例而非嚴格定義,而我還是不太清楚「發行」跟「總經銷」的差別,以及跟「出版」的差別。 去查英文定義之後就更混淆了,因為英文裡根本只有分 publishing 跟 distribution,沒有再把 publishing 分成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。而且英文的 publishing 範疇比台灣所言的「出版」更廣,

By 許立衡

這是一場文化戰爭

出版業的萎縮,我會把它看成是一場印刷式媒體與社群媒體之間的文化戰爭。意思是,不同的媒體文化之間是會搶奪領土的。而這領土不只是在眼球時間(注意力經濟)上面,更是在對各媒體的消費能力上面。簡單來講,當越多人習慣消費社群媒體,就會越少人去消費印刷式媒體。 這個現象並不一定會在其他的媒體文化之間產生。以往不同的媒體會有不同的文化與受眾,彼此之間也不是沒有衝突(互相的鄙視鏈或改編的不可能性等等),但是商業上而言大多還是找得到互利模式的,因為領土(人們的注意力)還有剩,而且內容消費模式還是偏連續性的。然而當智慧型手機出現後,零碎性的內容消費模式突然變成可能,並在社群媒體的帶領之下變成主流,反過來碎裂人們連續性的注意力與精神,持續的佔領其它媒體的領土。 於是你會發現,現在好像大家都很難靜下心來專心讀一本書了。這並不是自然現象,而是由社群媒體資本主義所主動推行的戰爭行為(有的時候這甚至不是隱喻)。社群媒體企業是砸下大量資源在研究如何搶奪人類的注意力,如何持續性的剝削人們的時間與行動等等,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是可以販售的資源(臉書就是以「曝光次數」與「點擊次數」為計價基礎)。為此,他們甚至動用了會造成消

By 許立衡

如何建立個人部落格

這太簡單了。我用手機花個五分鐘就可以建起一個還不錯的部落格網站,再花個五分鐘還可以加上自訂網域。 簡單來說,部落格 app(業界稱 CMS)採用 Ghost,安裝並運行的地方(業界稱 hosting)在 PikaPods,然後網域購買與管理(業界稱 domain registrar 與 DNS hosting)是 Cloudflare。 步驟更簡單,就是去 PikaPods 註冊帳號之後,選擇安裝 Ghost(一個月大概兩塊多美元),馬上就有一個好看的部落格網站了。只不過,網址會是 xxx.pikapod.com。我自己會把 Ghost 的會員與電子報功能都關掉,如果沒有要用的話。 選擇 PikaPods 是因為它最便宜。不過,如果要用 Ghost 內建電子報功能的話,PikaPods 的吸引力就會降低,

By 許立衡

空間/媒體

我認為空間就是媒體。同時,媒體就是空間。精確的說,「空間」與「媒體」這兩個詞所指涉的對象,其實是同一個。所以,我暫且把它稱之為「空間/媒體」。當然,這邊所指的空間並不是只有實體的物理空間也包括像是 cyberspace、workspace、social space 等等的空間。有些人稱之為維度,有些稱領域,一樣的東西。媒體也不只是指某間報社或新聞公司、電視台,而是某種媒體的整體。比如說全球資訊網,或者社群媒體,或者電視圈。而「空間/媒體」,就是認為「所有可以套用到空間的理論,都可以套用到媒體」。包括地理學的各種分支以及拓撲學等等。同時,「所有可以套用到媒體的理論,都可以套用到空間」,包括媒體生態學等等。當然,針對某種特定種類的空間與媒體的理論不算,因為它們本來就不是關於「空間」或「媒體」的本質的。 所以,如果把 McLuhan

By 許立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