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自己的新聞
我最近研究出了一個操作社群媒體的框架:把它當作發佈個人新聞的通路。
是這樣的。我是一個很不想在社群媒體上做 engagement 的人。這主要是因為我很容易被 rage-bait,也很容易在互動的時候投入太多注意力,甚至變得焦慮。這並不只是我自己的問題,而是社群媒體演算法的陰謀,我只是比一般人更容易上鉤而已。
做為一個相對傳統的內容生產者(你知道的,小說、電影、電視節目之類的),我同時覺得社群媒體——尤其是 engagement 導向、販售注意力的那些——已經是我們的最大敵人。雖然短內容與長內容滿足的是不同的需求,但是過於 engage 的短內容已經搶走太多注意力,導致用來消費長內容的注意力不足。
更可怕的是,engagement 導向的短內容,甚至可以改變消費者去消費長內容的能力。簡單來說就是人們越來越難去讀完一本書了。在以下影片中,就提到同樣是看短影片,有主動滑去下一支影片的人,分析方面的腦力比被動觀看短影片的人還要差(約 15:45 開始):
因此,從個人與社會的兩個層面來看,我都不想在社群媒體上做 engagement。我比較喜歡面對面的,或者在一個線上群組裡面與人溝通,或甚至電子郵件,而不是公開、無邊界的社群媒體。
但問題是,社群媒體仍然是最有效率的 discovery 機制。我畢竟不是一個全職的社會運動人,而是負擔了產品銷量的發行人,以及一個小說作者,所以我不太能完全脫離社群媒體。事實上,完全的脫離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戰鬥位置。《How to Do Nothing》的作者 Jenny Odell 就比較提倡一種「大隱隱於市」的定位。
但對於一個要用社群媒體來做行銷公關的品牌(個人、出版社)來說,具體的操作方法會是什麼?如何在不強調 engagement、不追逐注意力的情況下,仍然可以在社群媒體上面做品牌?
兩種內容創作者
這邊要先釐清一個困擾了我很久的事情:社群媒體上所謂的「內容創作者」,實際上是指「幫社群媒體做內容的人」,跟賣書的作者、接案的繪師是不一樣概念的東西。
社群媒體的內容創作者大概可以再分成兩種商業模式:第一種是 engagement 導向的平台,以 impression、engagement 等指標來計價,最主要的就是 Meta 系的平台。第二種是作者訂閱制的平台,也就是像 Patreon、Substack 一樣去販售與作者之間的關係(也就是所謂的會員等級)。YouTube 算是各種模式都混一點,甚至也不只這兩種。
雖然作者訂閱制我覺得是比較健康的商業模式,但因為他販售的是作者關係,所以性質上還是屬於社群媒體,也就是在做廣義的客戶關係。相對來說,賣書的作者做的不是關係,是產品,也就是書本身。接案的繪師賣的也不是關係,是他產出的圖。
簡單來說就是,社群媒體創作者賣的是注意力 & 關係,而傳統創作者賣的是產品。
而這篇文章主要回答的是傳統創作者要如何不用 engagement 來做社群媒體。這大概就已經跟九成以上的社群媒體教戰文章、影片不同了,因為他們大部分都是在講要如何 growth、要如何 engage。問題是我也不特別想 growth、不特別想 engage,而只是要在社群媒體上面做個基本的 branding。那我可以怎麼做?
短內容做為長內容的索引卡
所謂的索引,指的就是「指向」這一個動作。在書裡面,索引通常是一個詞或片語、概念等等,然後指向書內文的相關頁數。這在搜尋引擎也是類似的概念:關鍵字指向相關的網頁。
如果我們回到索引的初始意義:「指向」的話,那麼,廣告與評論這兩種核心的網路行銷短內容,就也都是一種索引——指向產品的索引。
以這個「索引 -> 內容」的框架來說,社群媒體可以說是一種蠻厲害的動態索引機器,可以依據個人的興趣去推送相關的索引短內容(廣告與貼文)。也就是說,在這個框架底下,品牌方要做的就是想辦法使社群媒體上存在「能有效指引受眾往長內容去」的索引短內容,不管那是自然討論還是付費廣告。
有趣的是,這個框架事實上跟 engagement 框架是衝突的。因為好的 engaging 短內容並不一定是有效的索引——有效的索引可以把人快速的引導到外部的官網或者長內容去,但 engaging 的短內容卻會把人留在平台上⋯⋯去 engage。具體而言這大概是廣告計價單位中,action、conversion 與 engagement 等指標的差異。
個人創作者的心法
回到最初的問題:個人創作者要怎麼做社群媒體?我覺得如果你可以兼顧做社群媒體內容創作者、去做關係跟 engagement 的話,那它是非常有效的,但那可能會變成你的主要身份。I mean why not?現在在 Substack 等平台也有很多作者在上面活躍。而當代的作者如果擁有讀者關係的話,本來也就是非常有益的。
但如果你跟我一樣,真的真的很不想在社群媒體上做 engagement 的話,可以考慮以下這個做法:
只發跟自己相關的「個人新聞」。
這是從小站的伺服器規則中「多說做了什麼,少說看了什麼」的延伸。它的概念很簡單:你不是上社群媒體去跟人討論交流的,你是把它當成一個新型態的新聞媒體(社群媒體確實就是新的新聞媒體平台),然後上去發新聞稿,並由演算法決定要把這則新聞稿發佈給哪位讀者。
之所以是個人新聞,是因為新聞這種短內容仍然是很重要的社群媒體組成部分,而它的特性之一就是你比較容易避開爭端。如果你一開始發文就說「我覺得誰誰誰的什麼發言不太好」的話,那很可能會開啟一系列的討論。但如果你發的都是一些「我發了一篇文章,是在講XXX」之類的短內容的話,那個 rage bait 的程度就會驟減。
再來就是,個人新聞是很重要的原創內容。Facebook 初始就是設計成大家去發表個人新聞的地方。某種程度來說 Instagram 也是(發表「我今天做了這個很漂亮的打扮」、「我拍了這些很棒的照片」等等視覺作品的地方)。這些個人新聞是傳統新聞媒體看不到的東西,也是部落格生態系沒有真的做到很好的地方,可以說是社群媒體的最核心護城河。只是現在社群媒體大幅度傾向 engagement 以及內容創作者經濟之後,個人新聞變得比較不被重視而已。但它的需求仍然是在的。
個人新聞還有一個很棒的地方是,你可以透過 Buffer 或 micro.blog 等管道去做新聞發佈,讓整個程序更像是傳統的新聞稿流程。你不再是去「操作社群媒體」,而是在「提供新聞稿給各個(社群)媒體去發表」。
小結
我知道很多人從一開始就有抓到類似的發文策略,甚至是靠直覺知道發這種個人新聞是很好的,但我不是這種人。我從部落格時代開始就不知道要寫什麼東西上去,只知道開箱文跟教學文之類的。到了 Facebook 跟 Instagram 時代,也都在發一些其他的東西。而 Threads(與之前的 Twitter)更是直接被我當成聊天室,結果越聊越容易吵架。
反正現在我感覺比較想通了,就把思路整理成這篇文章,做為這段時間思考研究的成果報告,供你(以及未來的我)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