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「版」
出版的原始意味是把印刷用的板子做出來。有了這個板之後,就可以大量印製內容了。所以,出版的核心意義應該是「將書籍進行大量複製」。當然,為了要大量複製,所以它必須變成「書」的形式。在那之前,它是原稿,可能是卷軸,或者任何形式。現在而言,可能是數位檔案,甚至是錄音。當然,也可能已經是書稿。無論如何,把這些東西做成「版」,然後把版拿來用(大量印製),把印出來的東西(書)賣出去等等,就是「出版」。那麼,「版」就是出版的核心,而「版」的意義就是「大量複製」。
在數位時代,不管是數位印刷還是電子書,「版」都不是實體的木板或鋼板,而是數位的檔案,比如說 PDF 或者 EPUB。這些檔案仍然需要專業人士製作,甚至連部落格這種早期 web 2.0 的 UGC 也多少還是有一些技術上的門檻。當然,UGC(user-generated content)本身其實就是自媒體(「自己可以出版的媒體」)的概念,代表人們已經可以不用投入成為專業就可以發表東西,或者說製作「版」。
在部落格等動態網站而言,「版」的概念就是伺服器上面的各個 hypertext 模板加上文章資料。當有人用瀏覽器連上伺服器的時候,伺服器就會把文章資料套到模板裡面,「重製」出一組 hypertext 文件,交給瀏覽器去將該 hypertext「印」出來。靜態網站比較簡單一點,少掉了套模板的過程,hypertext 文件本身就是「版」。
可以看到,hypertext(流式排版的電子書與網頁)跟版式排版(PDF 與印刷)最大的差別是,後者「印=重製」,但前者「先重製再印」(這裡的「印」指的是將內容確實渲染到閱讀媒體上,比如說紙或螢幕)。而因為 hypertext 具備將文本與 typography 分開處理的能力,讓傳統上技術密集的 typography 工作開始被分拆與模板化、自動化。而由於「版=文本+typography」,當 typography 變得更易存取的時候,代表任何人只要有能力產出文本,他就可以自己出「版」。
然而,文本也是一個技術密集的工作。不管是作者還是部落客還是編輯,社會應該都認可他們並不是在做「人人都做得到的事」。不過,這件事在智慧型手機與社群媒體出現後,可以說被徹底的打碎了。這是因為社群媒體
- 將 typography 徹底的模板化。
- 將文本擊碎成為「短文本」。
短文本讓所有有能力講出一個句子的人都可以發文(因為現在可以語音轉文字),甚至是爆文。表面上是內容的民主化,但不要忘了:
版=文本+typography
首先,短文本(單數)並不足以替換掉「文本」,因為它們被消費的形式其實是被組裝起來的,也就是由某種演算法去構築起來的「河道」(feed view),比如各大社群媒體的首頁。所以上面的等式會變成:
版=(演算法+短文本s)+typography
可怕的是,這邊的「版」的意義也開始有了質變。原本的「版」的意義是大量複製,也就是去量產出一大批一模一樣的印刷品。就算是 hypertext 也大多是在 typography 層面去適配裝置,少有在文本層面去適配的——直到社群媒體的出現。社群媒體有能力針對每個不同的裝置去提供不同的文本。
我們可以把演算法想成是一個超級編輯,會對每一個裝置去 curate 出特別的短文本組合並進行排序。而每一次你重新整理河道的時候,它都會重新 curate 一次。這已經不是大量複製,而是大量散佈。「版」的製作變成是客製化的,也就是由客戶先下訂單才去製作(組裝)文本,如同 Toyota 的 JIT 生產方法一般。
一部份而言,這是文本生產的奇蹟,因為媒體的普及率是史上未有的高。但另一方面,這是因為所謂的超級編輯演算法不是人,是 AI。只有 AI 才有辦法在達到這種全球規模的同時,還能進行個人化的編排,而且是針對內容的 curation,而非單純照時序排序。
古騰堡的本質是機械化生產
我們不應忘記,古騰堡的成就是生產面的。也就是說,他的革新並不是像錄音或錄影一樣,創造出一個嶄新的媒體,而是僅僅將原本的書籍生產成本大幅降低而已。但是他在文化上的影響力卻遠遠超過這些完全不同格式的媒體,直接開啟了近代化與現代化的進程。所以我們回過頭去看的時候,會發現「將生產成本大幅降低」這件事,可能才是最具破壞力的革命。
機械化生產——核心是「版」——的意義是「量產」,而量產的核心意義是「量」,而非「同質性」。同質性只是某種副作用而已,並非理所當然的事,尤其在這個 AI 時代。當然,這個「副作用」塑造了從中國(雕版印刷)到西方到全世界數百年的文明型態,這是「Gutenberg parenthesis」與「想像的共同體」等概念的核心。但技術歸技術,機械化在上個世紀就被自動化所取代,現在則是再次進行 AI 化。AI 模型會被置入到生產流程當中,其中很多是用來做客製化的。
大量複製的年代已經過去,現在是巨量生產的年代。而複製只是生產的一種形式而非必然,所以用來複製的「版」也可能會被具備同等生產效率的 AI 模型所取代。其實 AI 模型的效率很難比「版」要好,畢竟需要額外的算力。但 AI 模型背後的資本力量要大很多,也更能瞄準個人的心理弱點進行說服攻擊,導致 AI 模型的勢很大。因此,社群媒體才得以從大量進化到巨量,從 nation 升格到 global(電子媒體的未竟之業)。
會思考的版
從客製化能力的方向來想,前面的社群媒體等式應該變成這樣:
會思考的版=(演算法+短文本s)+typography 規則
當中「會思考的版」代表有能力進行客製化生產的版,而 typography 規則則可以泛指「針對消費裝置的呈現法」,不管那是紙本書還是手機螢幕。在 hypertext 而言,它的 typography 規則通常以 CSS 的格式來呈現。
這還只是開端而已。就如同機械化與自動化與所有具備感染力的科技一樣,會思考的版會逐漸擴散到各種生產線裡面。這包括書籍,而且不只是電子書,也包括紙本書。
會思考的版真正的革新如同古騰堡一樣,是生產成本的降低——這次是針對「客製化」的成本降低。拿版權書來說,它的本質是「針對一國國民的客製化」。而當我們將客製化的成本降低、級別提高的時候,意味著範圍縮小,也就是可以達到針對個人的客製化,甚至針對情境、moment 的客製化。具體而言,就是每個人買到的書雖然是同一個作品,但語法、與情緒等等可能都會有微妙的不同。更進一步來說,甚至連長度都可能不同,或者說「摘要等級」不同。再進一步,則是媒體都可能不同。這在技術上早已可能,NotebookLM 的「文件轉 podcast」功能就是最佳的例子。
假設我們仍然有一個固定的原始文本的話,那我們可以把等式列成這樣:
會思考的版=(LLM+原始文本)+typography 規則
而這種版的使用方式是(以 function 來表示):
func 會思考的版(客戶閱讀習慣, 閱讀裝置) -> 客製化的書
這也適用於紙本書,主要是 POD 服務。我們可以想像有某種服務在搜集我們自己的閱讀習慣、使用語法等等的資料,然後把這些偏好資料在我們向 POD 服務訂購書籍的時候,POD 服務就會將該偏好資料輸入到會思考的版裡,然後印出一本為你客製化的書。現在之所以 POD 服務還沒做到這點,除了版權問題之外,就是成本問題。而這兩個問題都不是永恆的。
為什麼要思考「版」的本質
因為這跟「出版」這件事是綁在一起的。當然,「版」這個概念似乎在漢字文化圈扎根較深,大概是因為雕版印刷在這個區域稱霸了也是好幾百年之久,而雕版印刷的「版」的概念是比活字印刷還要強的,幾乎就是雕好這塊梓板就等於大量印製了。活字印刷則是用一個個的鉛塊去排版,所以 typography 的「組裝」概念可能更強一點,也在歷史脈絡上更強調「大眾」這個概念,所以才會以「publish」這個「將資訊公眾化」(發表/發行)的詞來指稱「出版」。所以當我在思考「版」的時候,是會將「大眾性」加入到它的定義裡面去的,或至少也是「大量生產」。
當我們將「版」的概念抽象化之後,就可以獲得一套分析不同產業的理論框架。比如說,不是只有「印刷」才是「版」,而是任何資訊用來大量生產的那個母版本就是版。比如在音樂產業,它是叫做 master file。再來是,「版」也可能變成「會思考的版」,顛覆生產模式,並將產出的文化商品個人化。
而我們也可以對「出版人/publisher」進行重新定義。所謂的 publisher,可以說是「版的生產者」,付錢找人(編輯、設計、印刷廠等)去把版製作出來,然後授權給人去用這個「版」進行生產。在紙本書來說,授權對象是印刷廠。在電子書來說,是電子書平台。
有趣的是,內容平台算什麼?不管是連載平台、新聞網站還是社群媒體,它們的「版」應該是包含稿件與模板在內的超文本資料。所以應該是「有權限排版」的人才可能是出版者。如果沒有權限排版的話,那與其說是出版者,不如說是供稿人吧。這在各種不同的網路平台之間會有細微但重大的差異,比如說 Substack 與其它的電子報服務表面上看起來很類似,但 Substack 有某種程度上的統一排版,可以說它已經超越一般電子報的「基礎架構服務」產品,而自己晉升為出版者,讓所有底下的刊物變成某種 imprint(出版子品牌)。Medium 也是類似的東西。無獨有偶,它們也比其它自架服務多了內容推廣功能,就跟臉書等社群媒體非常類似。也就是說,它們不僅僅是「版的生產者」,也是「內容的公眾化推手」,是真正的出版者。這同時也反映在他們的商業模式上面:使用這些服務是不用付費的,因為供稿者本來就不是付費的那方。相對的,你的身份就是供稿者,而非出版者。
出版者要製作並利用「版」,是一個資本遊戲,是要投錢進去的。寫東西拿分潤並不是出版者,是「寫東西、付錢製『版』、拿毛利」才是出版者。所以在連載平台寫東西並不算是自出版,但是在電子書平台是自出版,因為你掌握了電子書的 typography 規則。而連載平台本身就是出版者,所以兩者是不一樣的。這通常也會反映在版權條款上面,但程度不一就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