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場文化戰爭

出版業的萎縮,我會把它看成是一場印刷式媒體與社群媒體之間的文化戰爭。意思是,不同的媒體文化之間是會搶奪領土的。而這領土不只是在眼球時間(注意力經濟)上面,更是在對各媒體的消費能力上面。簡單來講,當越多人習慣消費社群媒體,就會越少人去消費印刷式媒體。

這個現象並不一定會在其他的媒體文化之間產生。以往不同的媒體會有不同的文化與受眾,彼此之間也不是沒有衝突(互相的鄙視鏈或改編的不可能性等等),但是商業上而言大多還是找得到互利模式的,因為領土(人們的注意力)還有剩,而且內容消費模式還是偏連續性的。然而當智慧型手機出現後,零碎性的內容消費模式突然變成可能,並在社群媒體的帶領之下變成主流,反過來碎裂人們連續性的注意力與精神,持續的佔領其它媒體的領土。

於是你會發現,現在好像大家都很難靜下心來專心讀一本書了。這並不是自然現象,而是由社群媒體資本主義所主動推行的戰爭行為(有的時候這甚至不是隱喻)。社群媒體企業是砸下大量資源在研究如何搶奪人類的注意力,如何持續性的剝削人們的時間與行動等等,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是可以販售的資源(臉書就是以「曝光次數」與「點擊次數」為計價基礎)。為此,他們甚至動用了會造成消費者心理問題的技法,鼓動情緒與衝突,只因為負面情緒可以帶來更多的「互動」(吵架)。

在那裡已經不是看羅馬競技場的角鬥士互殺了,而是所有在社群媒體內的消費者都是競技場上的奴隸,然後旁邊還有個排序演算法拿著鞭子把你跟你最痛恨的人擺在一起。就是要你跟對方互殺。

在大軍壓境之下,其它的媒體若要生存,就必須同樣積極的尋找反制方法。訴諸政策是一種方法,像加拿大與澳洲就立法希望保障新聞媒體。澳洲甚至更進一步,禁止兒童使用社群媒體。考慮到社群媒體對青少年(成人也是)的心理健康的危害,以及國家難以監管的特性,通過該法案的動機也是很好理解的。

Read more

App 是最前端的媒體

2025-05-06 現在不管是書還是影視遊戲之類的都是這樣,都需要一個 app 去裝載它們。我說錯了,‌電腦,或者說一般性運算裝置,才是最前端的媒體。現在連汽車都變成電腦。這是由 iOS 所掀起的革命,某種程度來說是 iOS 與 multi-touch screen 共同將自己 inject 到內容消費鏈裡面。音樂本來是透過實體媒體與播放裝置來消費,就算 MP3 播放器也還是有一個實體裝置在播放,只是其儲存媒體「整合」到裡面而已。也就是說,人們接觸到的是針對媒體所設計的裝置。換句話說,「媒體即裝置」。 一般性運算裝置是針對那些「特化裝置」所進行的抽象。它將它們「一般化(generalize)」: 特化裝置 => 一般性運算裝置 + app 這其實是之前的電腦就有的東西,Microsoft Office 套裝就是這樣的 app。同時,web app

By 許立衡

什麼是「版」

出版的原始意味是把印刷用的板子做出來。有了這個板之後,就可以大量印製內容了。所以,出版的核心意義應該是「將書籍進行大量複製」。當然,為了要大量複製,所以它必須變成「書」的形式。在那之前,它是原稿,可能是卷軸,或者任何形式。現在而言,可能是數位檔案,甚至是錄音。當然,也可能已經是書稿。無論如何,把這些東西做成「版」,然後把版拿來用(大量印製),把印出來的東西(書)賣出去等等,就是「出版」。那麼,「版」就是出版的核心,而「版」的意義就是「大量複製」。 在數位時代,不管是數位印刷還是電子書,「版」都不是實體的木板或鋼板,而是數位的檔案,比如說 PDF 或者 EPUB。這些檔案仍然需要專業人士製作,甚至連部落格這種早期 web 2.

By 許立衡

輸出什麼東西

我現在是開始在想,我到底想輸出什麼東西。起因是我在工作上建立了幾條知識工作的產線⋯⋯不對,是更前面,是我想要把我的任務管理框架(GTD)進行典範轉移,從「做事」轉移到「解決問題」再轉移到「生產東西」。本來 GTD 看的是一個個待辦事項嘛(也不止 GTD,整個 to-do 的概念就是這樣),但我對這些待辦事項一點感覺都沒有,甚至還會排斥。它們給我一種「叫我去做事」的感覺,不是很舒服。這是因為我發現我對「解決問題」好像比較有興趣,解決了一個問題之後好像比較有成就感,所以我會比較有動力去做。再者,issue 比 to-do 更沒有那種「叫人做事」的感覺,所以我比較不會排斥。 然而 issue tracker 仍然有問題:它裡面的東西都是負面的,我們能做的就只是去把負面的東西(issue)消除而已。雖然解決問題是蠻爽的,

By 許立衡

什麼是「Publishing/發行」?

我在剛做《同步戰紀:失竊的原型機》(我第一本自己出版的書)的時候,因為要做版權頁,所以碰到一個問題: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到底差在哪裡?如果說是「發行人」的話,通常指的是出版社的負責人,這個比較沒有疑問。然而,有時候會看到出版跟發行列的是不同的單位,比如說如果一間出版集團底下有好幾個出版子品牌的話,那「發行」會掛出版集團,然後「出版」會掛子品牌。這似乎是慣例而非嚴格定義,而我還是不太清楚「發行」跟「總經銷」的差別,以及跟「出版」的差別。 去查英文定義之後就更混淆了,因為英文裡根本只有分 publishing 跟 distribution,沒有再把 publishing 分成「發行」跟「出版」。而且英文的 publishing 範疇比台灣所言的「出版」更廣,

By 許立衡